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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女孩4年5次判刑 称再犯罪为进看守所找母爱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9日 11:0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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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岁的姑娘,4年间“四进宫”,分别涉及盗窃、诈骗、抢劫犯罪。当她第4次进监狱服刑后,又被挖出盗窃余罪。1个月前,南岸区法院以盗窃罪对她判刑1年,加上此前被判的12年刑期,法院决定合并执行12年零9个月。


  南岸区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官审查该判决时,觉得她的行为不可思议,于是请重庆天爱心理咨询中心督导咨询师曹林去给她会诊。昨天,曹林诊断后得出结论:她因为从小缺少父母的教育和关爱,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


  重庆晚报首席记者 罗彬 实习生 于希


  问题少女4年时间5次判刑


  南岸区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负责人鲁荣称,他们其中一项职责是要对每个犯罪人员的判决书进行审查。上月底,当他审查到杨丹(化名)的判决书时,发现她有些不简单。


  判决书中,仅介绍杨丹个人基本情况一栏,就有10行描述。除了户籍资料中的女性和年龄(21岁)外,更“吸引眼球”的是杨丹的前科经历。从2007年10月23日起,她4次被判刑。第一次刑期为拘役5个月,之后分别为2年、10个月、12年,罪名包括诈骗罪、盗窃罪、抢劫罪。


  鲁荣称,这次判决,是杨丹第4次被判刑12年、正在监狱服刑期间挖出的余罪。那是2010年8月28日,杨丹在南岸区回龙湾一个牢友家里,趁牢友洗澡之机,偷走了对方的笔记本电脑、手机及现金,共计价值2750元。法院为此对杨丹判刑1年,合并此前的12年刑期,决定执行12年零9个月。

责任编辑: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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