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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市民在江苏太仓市人社局“大病再保险”服务窗口咨询办理结算补偿。
人民网北京9月2日电 (杜放、王君平)在2日开幕的第二届“中国卫生政策研究论坛”上,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表示,今年要全面推开尿毒症等8类大病保障,在三分之一左右的统筹地区将肺癌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通过新农合与医疗救助的衔接,使重特大疾病补偿水平达到90%左右。
日前,《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公布,我国将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据统计,目前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已经覆盖13亿人,覆盖面达到95%以上,基本药物制度已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缓解。卫生总费用发生重大结构性变化。个人卫生支出比重由2008年的40.4%下降到2010年的35.5%。卫生筹资结构趋向合理,健康公平性逐步改善。公立医院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势头得到有效控制,按可比价格计算,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费用涨幅年均下降3~4个百分点。
马晓伟说,2010年,启动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保障水平试点工作。2011年底我国已在93%的统筹地区开展大病保障试点。一些地区将重性精神病、结核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艾滋病机会感染等6种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逾20万名患者已获补偿。
马晓伟表示,“十二五”期间是深化医改的攻坚阶段,将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继续降低居民的个人医药费用负担。
论坛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卫生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英国医学杂志》主办,《中国卫生政策研究》编辑部承办。
新闻解读·大病医保
资金咋筹?
用医保基金购买商业保险
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筹资机制方面。《意见》指出,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有结余的地区,利用结余筹集大病保险资金;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年度提高筹资时统筹解决资金来源,逐步完善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多渠道筹资机制。
报销多少?
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内容方面。《意见》指出,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此外,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怎样运行?
政府招标选商业保险机构
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承办方式方面。《意见》指出,地方政府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报销范围、最低补偿比例,以及就医、结算管理等基本政策要求,并通过政府招标选定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符合基本准入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自愿参加投标,中标后以保险合同形式承办大病保险,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营业税。
此外,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健康保险的必备条件;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具有良好市场信誉;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商业保险机构总部同意分支机构参与当地大病保险业务,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文字据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