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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7-21灾害中受灾企业可申请税收减免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4日 02:4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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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赵鹏)记者昨天从房山地税局获悉,在7·21特大自然灾害中的受损企业将可享受到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税收的减免。目前,房山地税局已开辟受灾企业办税“绿色通道”。

  房山地税局这次公布的“发生自然灾害地区纳税人相关税收政策”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

  对遭受自然灾害的企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损失,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对于遭受自然灾害及其他客观原因造成纳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以提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给予定期减征或免征税款。

  目前,房山地税局已开辟受灾企业办税“绿色通道”,畅通渠道,集中精力协助受灾企业快速办理涉税事项。房山地税局基层税务所也深入受灾企业,开展灾后应急帮扶工作。税务所通过逐户电话核实企业受灾情况的方式,筛选出受灾企业名单,对经确认受灾企业及时开展实地核查。在第一时间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文件发放到受灾企业手中,现场开展政策辅导;同时协助受灾企业将损失情况拍照备案,帮助企业梳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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