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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听审团”评议案件(新政点评)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2日 07: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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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政:近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听审团”旁听开庭。除了从仪表、语言等方面对法官、书记员进行评议以外,由各机构推荐的7名听审团成员还可以对庭审案件的处理进行评议,但评议结果不作为判决的根本性依据。据称,这一制度目前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选取部分民商事案件来试行,在逐步完善成熟后,会考虑扩大听审案件的范围和比例。

  点评:相比西方的“陪审团”,“听审团”是一种更符合我国社会、文化、习惯的参与方式,实现了人民法院和公众的良性互动,也是人民法院及时了解社情民意的新举措。

  “听审团”的亮相,是以一种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正义。通过旁听审判,“听审团”增加了司法的透明度。法官在判决书的说理过程中,通过对“听审团”不同意见的说明,促进了司法和社会的对话。另外,“听审团”如同司法研习所,可以让庭审成为民众最好的普法课堂。

  同时也要注意,“听审团”如何与现有的人民陪审员制度相衔接,更好地推进司法公开和民主,还需要在实践中继续探索,在法理上予以论证。

  (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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