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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商标权赔偿数额提高一倍至100万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0日 12:1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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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4月10日电 10日上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吕志华表示,本次商标法修订加大了对商标权的保护力度,对赔偿数额,现在法律是五十万,上报稿中提高到一百万。

  吕志华表示,在这次商标法修改过程中,主要考虑了几个方面的修订内容。一是简化和完善商标程序,这次修订对异议的资格和理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规定只有在先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这两种人可以提出相对的异议。

  第二,加大了对商标权的保护力度,在修订草案上增加了商标权的类型,明确了商标的使用概念。另外对赔偿数额,现在法律是五十万,我们的上报稿提高到一百万。

  三是为中外商标申请人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们参考和借鉴了各国在简化申请手续,方便申请人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另外规定采取了一标多类这种申请方式,也就是申请人如果想在几个类别上申请同一个商标,那么在一个报表上填写就可以。(中新网财经频道据网络文字直播整理)

责任编辑:余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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