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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北京3月26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刚刚闭幕的中国出版协会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透露,今后新书的打折销售将有可能会受到严格的限制和规范。同时,出版单位如果刊发封底公益广告,那么每册图书将获的0.06-0.12元的资金支持。天下公司以下关注: 出版行业力推"限折令"出台,自我救赎能否见效。
据中国出版协会副理事长李宝中透露,以中国出版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中国新华书店协会三家名义起草制定的《关于豁免新版图书出版发行纵向协议的规定》(试行)即将提请国家发改委审批。
出版协会等起草“出版限折令” 设定新书最低价
据了解,这个规定在四个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说明,分别是:"建立科学、公正、合理的图书定价体系"、"新版图书(出版12个月之内)固定销售价格"、"设定新版图书优惠销售最低价格"、"对各类书店统一供货折扣"。
那么为什么要出台这些规定呢?根据李宝中的介绍,这主要是由于两个方面的原因,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在现在的图书市场上,定价、打折的情形混乱,扰乱了市场秩序。
李宝中:主要目前市场行为扰乱了图书定价打折,也扰乱了原有的一些制度,比如发行环节比较少成本比较低的是网上书店。网上书店由于成本比较低它可以打折,打折到不是公平竞争而是恶性竞争的程度了,比如一本书原先出版的时候定价是10块钱,他说我按2折销售,那么就是2块钱,这2块钱就保证不了出版社出版的时候的基本费用,那么就等于把出版社往死墙角里逼了,最直接的危害是使广大消费者在不明确出版成本这些工作规律的情况下,就以为出版是暴利行业,这就等于他赚了一种人气又使广大消费者对出版界不理解,认为我们是个暴利行业,损害了出版社的名誉,损害了整个我们国家出版行业的形象,就以为我们是暴利行业,其实是不一样的。
出版协会称网上书店低价赚人气 出版社伤底气
提起网上书店,李宝中特别的痛心疾首。他认为网上书店完全是拿低价出售的图书当幌子,从而吸引人气,这严重伤害了图书出版行业。
李宝中:网上书店为什么敢按2折发售?它是把图书作为一种赚取人气的广告效应,而引导读者到网上来通过买书去买其他的产品,都是大宗产品,包括电子这类的大宗产品。它是通过打压图书来赚取廉价的广告效应,那么受害的就是图书了,商家赚了人气,出版社伤了底气。
除此之外,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某些商家虚标定价、然后在以高额折扣的方式出售图书,也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
李宝中:另外一个方面也反映图书出版本身的定价也确实有的部位有的出版社价格虚高,比如有的书一看畅销了,个别的出版单位本来应该定10块钱,那我定20,我一发行的时候我给你个对折,销售店再给你弄几折,就是这么弄的。
李宝中同时表示,《关于豁免新版图书出版发行纵向协议的规定》一旦通过,新书打折将受到严格规范,图书"价格战"、"高定价、高折扣"等现象将得到遏制。
据了解,2010年1月8日,中国出版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中国新华书店协会 三家协会起草制定并出台了《图书公平交易规则》,但因为部分条款被国家发改委认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须作修改。但是现在的消息是,这次出台的规定,有可能会获得《反垄断法》的豁免权。
点评:出版价格应由市场行为自主调节
经济之声评论员李光昱认为,如果这个事本身这次行为对社会是有利的,同时对长期的经济发展是有好处的,又不违反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这种情况下是有可能获得反垄断的豁免的。
针对网上书店以低于进价的价格销售图书是否涉嫌不正当竞争,李光昱认为并不涉及。
李光昱:我个人觉得出版协会和新华书店做这个东西是完全违反市场经济规律的产物。图书第一不是垄断资源,第二不是重大的国计民生资源,这种东西完全可以放到市场上去做,不能因为你是图书协会你是新华书店,你掌握主要渠道,现在面对新的图书销售模式,你卖不过人家就用自己的地位制定规则,告诉说别人都不能打折,这显然是违反基本的市场原则。
而对于网上书店以两折一折这样的价格在网上出售完全是为了赚取大家的眼球效益,最终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环境的观点,李光昱并不认同。
李光昱:我觉得现在很多出版社都卖书号,根本就谈不上在后期利益。对于这种所谓的利润到底打几折这是市场行为,我认为网上书店也好,实体书店也好,任何一个书店不会亏本去卖,如果真的亏本去卖,没有人做公益事业,这样早就支撑不下去了。现在事实上是因为网上书店出货量非常大,市把水分挤得足够多,导致了实体书店没法有足够的利润出来,这才是真正的问题。像我们之前说的光合作用关了,好几家实体书店都关了,但是这就是大的趋势,因为书是一种知识的载体,现在有新的载体出现了,有更环保更节能的电子文档直接就可以下载,书在某种程度来讲就变成了消费品,你还指望它像以前那样支撑那么大的产业和那么多的员工这是不可能的,一个产业当它走到夕阳的时候必定要转型。
李光昱认为,关于图书售价的控制也非常不合理。
李光昱:首先行业协会凭什么来出台这个东西,如果你是国家行政机关,你要有行政的授权,如果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就意味着最大的几家出版社联合做这个东西,显然这是一种用非市场化的手段去调控市场价格。如果说图书出版可以这样,法律服务可不可以这样,电信服务可不可以这样,每个行业都可以用,这样又退回到计划经济去了。
观点:公益广告说名不符实
据了解,中国出版协会与京华傲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建立了项目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将对图书刊发公益广告提供资金支持。如果出版单位在图书上刊发公益广告,那么每册图书讲获得0.06-0.12元的资金支持。
在谈到为什么要在图书上刊登公益广告时,中国出版协会副理事长李宝中解释说,这是为了增加图书的附加值。
李宝中:给读者增加一个阅读的附加值,比如这本书他花10块钱买了,那么我发个公益广告就等于给他提供一次阅读的机会,这个我是没收钱的,这是我们出版协会、各个出版社为社会做的一项公益事业。
虽然每册书仅仅才能得到1毛钱左右的补贴,但是如果发行量巨大,这也不是一笔小钱,这笔钱从哪里来?书上将刊登什么样的广告?李宝中详细解释了这个公益广告的商业模式:
李宝中:中国版协提倡然后由企业来运作,广告单位这个钱从企业出,给企业做一种形象广告,我来运作,我还不能露你的名字只能打你的LOGO。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版协主导、广告企业运作、出版社给读者增加附加值,然后独立运作的广告企业给出版社补贴印刷费用。
截至到今年2月底,全国已有20多个省区市100多家出版社签订了广告合同。
李光昱认为,“公益广告”名不符实。
李光昱:不出名字还要能把LOGO打出来,这个事首先难度就很高,其次我不知道这难道叫公益广告,我觉得不用说得那么隐讳。现在社会大家对商业模式都太清楚了,如果你要做什么,没必要去遮遮掩掩,如果确定想重新打开一个广告渠道,就去做这个事,不要打着所谓公益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