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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像一些比较小型的,民营的文化企业,它们也存在着像资金等等很多方面的一个困境。那么我们文化部在这些方面,对这些力量相对比较弱小的文化企业,有没有一些扶持的政策呢?
吴江波:应该说对于扶植民营文化企业的发展,也是我们关注的一个重点。我记得在04年的时候,文化部就出台过,关于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这样一个意见。很早我们就关注社会资金进入文化产业领域,这样一件事情。近年来。我们众多的一些民营企业,我们感觉到,通过这些年的发展,应该说它在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在演出、娱乐、艺术品、动漫、游戏等等这样一些文化产业领域,从文化部的角度,我们已经实行了对于民营资本,应该说是一种全方位、全过程的开放。我们初步的统计数据也能显示出,民营文化企业应该说,目前它的产值已经占到了我们整个文化产业产值的一半以上了。它所吸纳的就业人数,也已经占到了整个文化产业里面就业人数的2/3以上。
所以民营文化企业,应该说在文化产业发展中它是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民营文化企业它大都是一些中小的文化企业,它们在获得像资金支持、享受优惠的政策等等,这方面和国有的一些文化企业,相比应该还是处于弱势的地位。也是为了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和中小文化企业的发展,我们也是在刚刚,就是上个月公布的《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我们也对它们的发展给予了特别的关注。我们也提出我们要毫不动摇地鼓励和引导各种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来健康发展,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这样一个文化产业的发展格局。我们基本上主要的想法是,在国家的许可范围内,要引导、扶持,来规范非公有制进入文化产业,特别是在非公有制的这样一些文化企业,它们在资金的扶持、项目评审,还有一些投融资、税收优惠、人才引进、奖励表彰等等这些方面,能够享受到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的待遇,使它们同等地受到法律保护,创造这样一个体制和机制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