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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2012年3月7日(星期三)16时15分,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举行记者会,政协委员刘克崮、杨超、李稻葵、田在玮、张泓铭围绕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人民政协报记者问:请问田委员,许多房地产企业现在认为参与保障房的建设还没有找到合适的盈利模式,只是在尽自己企业的一份社会责任,对这个观点您如何评价?另外,您参与建设了保障房,对其中的各个环节也十分清楚,您认为从您的角度来讲,当前最值得关注的问题应该是什么?此外,建成之后的物业管理方面您有什么建议?谢谢。
田在玮答: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肯定比商品房开发的利润要低一些,但是也并不像有些企业认为得那样,根本没有利润可言,而是利润比较少。要从自身的管理过程中加强管理、节省支出、节流,从这方面增加利润。至于如何动员社会资金和建设单位的自有资金加入到保障房建设,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从政策支持的角度上要加大这方面的投入和研究,我想保障房的建设就会更好的持续的健康发展。
刚才您提到,我们在1997年后国家进行了大批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应当说经济适用房就是保障性住房中的一种商品房,这种建设是可持续发展的,实践证明已经可持续,而且还有后续的。我认为在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过程中,要结合我们的国情、目前的市场和各方的需求,要统筹考虑,适度确定建设的目标。国外发达国家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都是在实现了现代化和城市化以后,我们现在正在进行城市化、现代化、工业化的进程,如果说在两三年内全部实现应保尽保不太可能,应该是根据我们的国力、根据我们的发展,应该是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解决居民住房问题。比如在没有建成之前可以适当发租金的补贴等等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各个方面共同作用,使低收入住房问题可以得到更好的、妥善的解决。
我们作为保障性住房过去的建设者,现在看起来建设过程中是一方面,更重要的一方面是进一步的管理、维护和运行。根据国外的经验,在后期的管理、维护和运行中的费用大约是建设时的两倍左右,这样大量的资金如何解决和筹措,后续资金用什么形式进行匹配,这是应该提到议事日程加紧研究的一个问题。因为在后期保障性住房的运行管理中,无论是水电、气热还是邮电储蓄等等各种配套,都需要企业进行运行,他们的费用从哪来,这个问题要得到落实,尤其是后期的物业管理。如果我们不是从机制、体制和资金上落实到位,这个问题就很难,如果这个问题不落实到位就会形成新的瓶颈。究竟是用市场的方式进行物业管理,还是用政府的手段进行物业管理,应该尽快拿出一个好的办法。
前段时间我看各种媒体报道了上海陆家嘴等一些大型企业纷纷弃管普通的商品房社区,已经引起了社会上很大的反响。为什么弃管呢?因为咱们现在物业管理的收费标准是十年前确定的,一直没有进行调整,就拿保洁员的工资来说,已经翻了三番,再加上五险一金,再加上物料等等的涨价,所以物业企业无以为继,亏损就弃管,假如这个问题不解决好就会产生一些连锁反应,建议尽快研究,这也是保障性住房的一种,他们收费标准如何适时适度地进行调整。目前看起来,保障性住房的物业管理应该立即组织进行研究,看看资金究竟应该怎么投入,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是什么,谁来做物业管理的主体,要使保障性住房健康稳定发展重中之重的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