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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精神已成为时代的社会伦理精神
中国伦理学会会长、清华大学哲学系主任 万俊人
雷锋精神体现着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爱国主义、人道主义和利他主义。
当前,雷锋精神正在从一种个人道德行动扩展为社会公德行动,从个人美德修养范畴扩展到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共道德建设。
50年前,雷锋这位普通的战士用短暂的一生书写了一种不朽的道德精神:助人为乐,给人以春天般的温暖;服务人民,给社会以秋天般的奉献;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对事业投以夏天般的热情;做好事,不嫌点滴微小;做好人,能在日常平凡中成就纯粹高尚;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律己成就温良恭俭让之美德,为人达于仁爱道义之至善。
今天,我们再度回味雷锋和以他的名字命名的雷锋精神,不仅仅是因为“雷锋精神”依然值得纪念和学习,也是因为我们和我们这个时代呼唤“雷锋精神”。
我们正处在一个急速转变的社会转型时代。但是一个冷漠、自私、贪婪的社会决不是好社会。人类作为一种社会生物其实非常脆弱,每一个人其实都只是一种“依赖性的理性动物”,我们每一个人都或多或少、在某一或者某些方面依赖他人。
雷锋精神体现着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爱国主义、人道主义和利他主义,体现着社会主义的道德责任和道德良知,体现着社会主义公民道德所应当具备的价值观、公德观、人生观、职业道德精神和人格理想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