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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注:本文原载于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时间为2012年1月6日,转载仅为提供资料。

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新闻通气会6日在京召开。 记者姚奕/摄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月6日电(记者 姚奕)中央纪委监察部6日在京召开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新闻通气会。中央纪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崔少鹏通报了2011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
崔少鹏介绍,2011年,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办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把查处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作为重点,严肃查处“五类案件”。即:“严肃查处侵占各种惠农补贴、土地补偿、扶贫救灾、移民安置等专项资金以及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吞集体收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规征地拆迁、严重侵害群众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处官黑勾结、横行霸道、欺压群众的案件,严肃查处干扰、破坏甚至操纵基层选举的案件,严肃查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2011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涉及“五类案件”的党员干部20776人。比如,2011年3月,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上陶村等村和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相继发生血铅超标事件,严重损害了群众健康,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力量进行了严肃查处,追究了台州市路桥区区长、湖州市德清县县长等19名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