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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公车治理 遏制“车轮腐败”
--专访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
新华网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周英峰)党政机关超编超标配备公车、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人民群众为之深恶痛绝,并形象地称之为“车轮腐败”。
今年4月起,全国党政机关开展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时值岁末,公车治理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什么,对查出的问题将如何处置?针对上述问题,新华社记者专访了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
问:截至目前,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和成效?
答:今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专门下发文件、召开会议部署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建立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初步摸清了公务用车基本情况。通过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进行全面登记自查,对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车辆进行登记摸底,基本掌握了全国公务用车的基本现状、主要问题等,为开展清理和规范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是清理出一批违规车辆。据统计,截止10月底,全国党政机关共认定违规车辆17.95万辆。在此基础上,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边清理、边纠正的原则,抓紧纠正违规问题。中央和国家机关率先纠正处理了一批违规车辆;各省区市也正在对违规车辆逐车提出处理意见;一些地区和部门还对违规使用军警牌照、“车随人走”等问题进行了清理纠正。
三是全面实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要求全面落实编制管理制度。各省区市制定了新的编制标准,压缩了编制总量,目前正在抓紧完成编制核定工作;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已完成了一般公务用车编制初核工作。
四是严肃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各级公车治理领导机构坚持有案必查、违规必纠的原则,采取发函督办、电话督办、直接查办等形式,对群众举报和媒体反映的云南楚雄州“农业执法车现身老挝”、山东潍坊市人民检察院违规配备进口越野车、湖北省广水市“车随人走”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纠正和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五是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各地区各部门按照边治理、边规范的原则,相继制定完善了一批制度规定。中央公车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处理办法》;财政部制定印发了《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印发了《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国资委制定了《中央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