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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宁12月6日电 (记者庞革平、谢振华)乡镇的行政机构控制在5个以内,事业性质的站所控制在8个以内;全区已建乡镇政务服务中心661个,占乡镇总数的58.7%;乡镇取消了企业管理站。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编办今天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广西1126个乡镇的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已经告一段落。
自治区编办副主任韦运雪介绍,在此次改革中,广西针对不同类型的乡镇实行有针对性的差别化管理,即对分别以农业为主的乡镇、经济较发达的乡镇、城关镇以及扩权强镇重点镇等不同类型的乡镇,在乡镇职能定位上加以适当区别。进一步规范了乡镇政府行政机构和公益性事业单位的设置,乡镇政府行政机构统一规范设置并控制在5个以内,公益性事业单位控制在8个以内。明确规定不得设立自收自支性质的事业单位。对县级部门设在或派驻在乡镇的单位及其机构名称进行了规范和统一,明确各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承担的工作职责及其相应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