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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国务院:7月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4日 09:4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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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中国新闻):来看一组权威发布的重要消息。中国政府网昨天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今年7月1号,中国将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到明年,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指导意见指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实施范围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基本一致,2012年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而政府补贴部分,由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对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经年满60周岁,从没有享受过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编辑:杨书杰

责任编辑: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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