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中国图文 >

质检局建议危害健康犯罪一律移送公安 取消数额规定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3日 11:2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专题:2011年全国两会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13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主题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记者会。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阎晓宏,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局长孟庆丰,商务部条法司司长李成钢,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出席记者会接受媒体采访。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表示,将建议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惩处力度。现在的法律规定是5万元才能够移交公检法,我们建议把假冒伪劣的犯罪行为由结果罪修改成行为罪,凡是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犯罪,不论数据大小,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