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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0日 21: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华龙网—重庆日报
新一年的工作意见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迈进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市委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314”总体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十二五”规划纲要贯彻落实,依法开展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加快以民生为导向的科学发展、确保“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贡献。
一、加强立法工作,为科学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围绕国务院3号文件和“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战略任务,继续加强经济立法,为通过立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支撑和保障;坚持以人为本,重点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领域立法,通过法规的制度性安排,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适应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新要求,做好国家法律配套性法规的制定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和法规的清理修改工作。
抓紧制定一批新法规。继续审议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轨道交通条例、价格鉴证条例、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职工权益保障条例和重庆市实施选举法细则、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等法规草案,提请审议重庆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和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规草案,提请批准彭水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条例。
及时修改一批现行法规。巩固法规清理成果,修改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基层法律服务条例和重庆市实施代表法办法、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规。同时,推进重庆市政府投资条例、学校安全条例等立法预备项目的调研、协调和论证工作。
继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立法流程管理,认真执行好法规立项论证制度,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多参与立法调研和论证的制度;进一步理顺统一审议与专门审议的关系,做好各个审次之间的衔接;健全区县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和公民有序参与地方立法的制度,完善立法咨询、听证和法规解释的制度;继续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完成对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的评估;加强对新制定法规的宣传解读,推动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强化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二、加强监督工作,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围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按照“工作监督抓大事,法律监督抓重点”的思路,认真贯彻监督法及其实施办法,努力在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工夫。
以推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重点,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0年财政决算和201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0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督促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措施得到贯彻落实;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以两江新区为重点的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情况的报告,促进我市内陆开放型经济建设;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以为民惠民为重点,加强对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上下联动,开展对“宜居重庆”建设的工作评议;以“两翼”农户万元增收情况为主题,开展专题询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微型企业发展情况、三峡移民培训就业工作情况、户籍制度改革情况、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等报告。组织代表就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情况进行视察,继续组织环保世纪行活动。
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重点,加强法治建设。认真总结经验,提出加强法治建设的长效机制和工作措施,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加强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高法院关于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查办危害民生案件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
以增强监督实效为目的,进一步改进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立法技术规范、金融开放环境、医疗保险工作、“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建筑节能条例实施情况、三峡(重庆)库区后续工作实施规划编制、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权利保障、公立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利润销售情况、渝东南地区脱贫致富、外事工作和信访工作能力建设等专题调研,通过调研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工作。继续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加大重要信访件督办工作力度,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推进信访信息网络建设。继续加强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跟踪监督,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三、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代表法,重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加大代表工作力度,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增强代表工作实效。
深化“代表行动”。在去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充实“代表行动”的内涵,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继续开展“五个重庆建设·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通过对“代表行动”的项目责任管理,将调研献策、检查监督、视察促进等履职行为和参与贡献的奉献行为与以民生为导向的经济社会发展之路更好地结合起来,发挥好代表在“五个重庆”建设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拓展“代表行动”的外延,通过代表的带头和示范,动员、引导和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五个重庆”建设的热情;进一步完善“代表行动”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代表行动”的领导机制、规范运行机制、履职保障机制、宣传动员机制、履职评价机制和激励评优机制,制定代表捐助资金管理和捐助项目跟踪落实办法,召开“代表行动”经验交流会。
指导区县换届选举。今年下半年要进行的区县和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将按照新修改的选举法和代表法,第一次在城市和农村按照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是统筹城乡、缩小差距的重大政治改革举措。市和各区县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都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振奋精神,加强调查研究,忠诚地履行好人民赋予我们的职责。市人大常委会要配合市委开好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开展县乡人大选举专题调研,做好对选举工作的指导和对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换届选举,优化代表结构,提高整体素质,为我市的大开放大发展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
组织代表依法履职。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坚持市级领导牵头督办重点议案建议制度,加大跨年度建议督办工作力度,提高办理质量和落实率。坚持并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活动、参加市委和“一府两院”邀请的活动;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探索人大代表更好联系和带动人民群众的制度。继续开展人大代表“创先争优”工作。围绕我市改革发展大局和民生大事,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和调研活动。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三届七次、八次全委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发展意识、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大兴学习和求真务实之风,认真学习贯彻“十二五”规划纲要,办好专题讲座,深入开展调研。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发挥专委会的作用,提高整体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调研工作机制,规范机关公文种类。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策划“换届选举区县行”等宣传活动,增强人大工作公开性。加强对外交往和交流,主动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承办好在我市召开的全国性或区域性人大工作会议,加强对区县人大的工作指导和联系。
巩固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成果,继续加强“五型机关”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迎接“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复核。机关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能力和水平,为人大代表和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当好集体参谋助手,搞好服务保障。
各位代表!“十二五”规划的航程即将开启,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重庆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市人民,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凝心聚力、乘势而上,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造一个蓬勃向上、和谐幸福的新重庆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