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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0日 15: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天津日报
简要内容: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努力增强工作实效。依法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按照市委开展“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的部署,组织人大代表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围绕实施“十二五”规划、贯彻执行代表法、把握经济发展形势等主题,搞好代表专题培训。

刘胜玉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1年1月18日在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0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0年是天津发展历程中很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全市人民坚决贯彻中央的指示精神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团结一心,艰苦努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高水平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着力构筑“三个高地”,全力打好“五个攻坚战”,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城乡面貌发生明显变化,人民生活得到显著改善,社会保持和谐稳定,胜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和年初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开创了天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支持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推动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维护法制统一,突出地方特色,在提高立法质量上迈出新步伐
常委会认真实践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在加强经济方面立法的同时,重视社会领域的立法,不断完善我市的地方性法规。一年来,共审议了地方性法规案和法规性决定案13件,表决通过10件,对我市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规范、引导和保证作用。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对14件法律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
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规范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活动,有利于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使广大职工共享发展的成果。审议通过的《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规范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监管职责,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法制保障。审议通过的《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规范了供热采暖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和供热单位的合法权益。审议通过的《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条例》,是我国关于规范农民教育培训的第一件专项立法,对全面提高农民素质,推动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审议通过的《天津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细化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吸引民间力量开办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进一步繁荣我市教育事业。审议通过的《天津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完善了我市促进专利发展、保护专利权的政策措施,对于推动研究开发核心专利技术、关键专利技术具有重要意义。审议通过的《天津市旅游条例》,规范了旅游经营服务、旅游者的权益和义务,有利于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加快发展。审议通过的《天津市公园条例》,规范了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使用,对促进我市公园事业发展、建设生态宜居城市、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圆满完成了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在常委会主持下,用一年时间,对我市现行的150余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清理。常委会作出决定,废止了地方性法规4件、修改了40件,集中解决了现行地方性法规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问题,维护了法制统一。
地方性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我市地方立法是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基础。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和改进立法调研,有效发挥人大代表和立法咨询专家的作用,扩大公众有序参与,法规质量进一步提高。建立了市人大立法研究所,为加强地方立法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奠定了基础。重视法规宣传,推动了法规的普及和实施,增强了全社会的法制观念。
二、围绕中心任务,运用多种形式,在增强监督实效上取得新突破
常委会坚持从全市工作大局出发,依法行使监督权,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法律法规在我市的有效实施,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一年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6项,开展执法检查5次,视察7次,备案审查市人民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39件。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了节约能源法、科技进步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
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常委会听取和审议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情况报告,视察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和郊区县示范工业园区建设情况,强调要大力实施产业提升战略,构筑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产业结构,以项目促调整、促转型、促升级,壮大经济总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听取和审议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情况报告,开展科技进步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执法检查,强调要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加快构筑自主创新高地。视察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情况,强调要大力实施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共同发展,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方面的6项报告,作出了相关决议,强调要加强财源建设,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支持审计部门贯彻执行审计法,加强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坚持每季度分析全市经济发展形势,积极提出建议,为我市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参考。
积极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常委会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视察绿色交通发展情况,强调要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改善能源结构,倡导绿色交通,提高空气质量,保护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听取和审议城镇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强调要坚持科学规划,高水平建设一批各具特色、功能完善、经济繁荣、生态宜居的新城镇。视察生态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落实资金保障,全面提升管理水平。视察奋战30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强调要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创新理念,完善机制,推进城市管理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视察气象工作,强调要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强化公共服务职能,不断提高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纪念津沽环保行15周年,开展2010年津沽环保行活动,为建设生态宜居城市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高度重视解决民生问题。常委会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住房保障工作情况报告,强调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认真落实住房保障五年规划,加大投资力度,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更好地满足广大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视察城市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筑质量和安全工作,提出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落实相关制度、狠抓安全隐患治理、加强建设质量管理、推进执法队伍建设等建议,促进了安全质量监管体系建设,推动了安全质量责任的落实。
加强司法工作和其他工作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的报告,强调要更加重视大调解工作,不断完善格局、创新方式,提高调解能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审判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强调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完善监督机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执法检查,参加我市“五五”普法工作验收,提出了深化思想认识、加强阶段性评估考核、创新宣传教育方式、确保经费落实等建议。听取和审议国际友好交流城市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工作视察,强调要坚持从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出发,打造高质量的友城平台,拓展国际交往空间,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常委会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联系人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加强监督工作的重要渠道,全年共办理群众来信1134件,接待来访6275人次。主任会议成员多次听取有关汇报,批转了600多件群众来信,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有关部门认真办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定期分析信访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排查、协调和来访群众的思想工作,推动了群众合法诉求的解决,为建设和谐天津做出了积极努力。
人大的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目的是保障宪法和法律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实施,促进“一府两院”严格依法行使职权,确保人民的各项权利得到尊重和维护。一年来,常委会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紧紧抓住增强实效这个核心,把推动中央重大部署和市委重要要求的贯彻落实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多种形式,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使人大监督工作更有深度、更有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