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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0日 21: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华龙网—重庆日报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0年是重庆市提速落实“314”总体部署、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一年来,在中共重庆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努力以出色的工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履职,开拓进取,较好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为促进“五个重庆”和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推动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做出了新贡献。
一、认真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工作方向
常委会把认真贯彻市委第三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提高人大工作实效的重要举措,“把工作干得更加出色”成为人大履行职责的总要求。
更加注重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组织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深刻认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体的本质区别,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更加注重把握正确的工作方向。坚定围绕中心、促进发展的工作方向,将目标责任管理与依法履职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认真组织实施《关于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其中8项年度工作任务顺利完成;认真贯彻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精神,出台实施意见,将人大贯彻市委《决定》、保障和促进民生改善的任务细化为72项具体工作,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积极有序地推进项目实施;开展“以出色的工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点调研,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思路和举措。
更加注重指导区县人大开展工作。对区县人大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工作加强了调研督促,通过上下联动等方式加强对区县人大工作的指导,坚持召开各类工作联系会。全市各区县党委都召开了人大工作会议,区县党委更加重视人大工作,区县人大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代表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支持区县人大完善工作机构,加强乡镇人大和街道人大工委建设,目前40个区县人大常委会都设立了信访办公室,20个区县人大常委会设立了备案审查工作机构。
二、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立法工作取得重要成果
2010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标志性一年,地方立法是国家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突出地方特色,增强可操作性,新制定法规8件、修订法规2件、批准自治条例1件,在审法规案7件,同意市政府撤回立法议案1件。
加强经济领域立法。适应“森林重庆”建设需要,加强地方立法,是市委提出的重大立法建议。常委会制定的《重庆市森林建设促进条例》,以促进型法规的形式,对我市森林建设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森林的保护与管理、资金投入机制及相关法律责任做出了规定,对把我市加快建设成为国家森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具有重要意义。制定的《重庆市航道管理条例》,针对我市航道管理工作中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并存的情况,对航道管理体制做出规定,并授权航道管理机构行使行政处罚权,适应了把我市建设成为长江上游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和国际贸易大通道的新要求。制定的《重庆市重大建设项目稽查条例》,为保证我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投资安全和投资效益,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加快社会领域立法步伐。制定的《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将财政贴息制度、资金扶持政策、培训鼓励措施等内容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对实现我市就业和经济发展的协调平衡具有积极意义。制定的《重庆市农村扶贫条例》,确认了扶贫开发的基本原则、政策措施和法律责任,创设了扶贫标准的自动调整机制和贫困影响评价及扶助补偿制度,对于促进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制定的《重庆市国防教育条例》,设定了国防教育的基本规范,创设了国防教育宣传周、国防教育基地免费开放等内容,为依法组织实施国防教育提供了支撑和保障。重新制定的《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坚持疏导与管控相结合,在省级立法中首次细化了图书馆、文化馆和科技馆等活动场所向未成年人开放的规定和法律责任,规定了学校和社会公益性互联网设施应当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规定了监护人和学校对未成年人(学生)使用互联网的管理责任,对校园周边的网吧设置了双罚制等管理措施。重新制定的《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健全了城乡统筹的市政设施管理体制和机制,对市民关注的临时占道停车、占道摆摊设点、占道挖掘和市政设施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明确了有关方面的责任。适应防震减灾和消防工作的新形势,修订了《重庆市防震减灾条例》和《重庆市消防条例》。此外,还审查批准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完成了全国人大交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等10部法律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加强法规清理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的要求,坚持法制统一原则,全面开展法规清理,通过了两个法规性决定,废止法规7件,“打包式”集中修正法规76件,并督促市政府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完善立法程序,制定了《重庆市地方性法规立项若干规定》,建立了法规立项论证制度。坚持开门立法,通过召开立法座谈会、公开征集法规草案意见和新闻媒体发布公告等方式,扩大代表和公民有序参与立法。启动立法后评估工作。组织编写法规释义,加强了法规宣传和编印工作。
三、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监督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2010年是我市“十一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编制之年。常委会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扎实开展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2项,开展执法检查7项、专项工作评议1项,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30件。
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促进“十一五”规划全面完成。为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0年全市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十一五”规划纲要执行和“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改革发展、我市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建设、城乡总体规划修改方案、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编制推进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交付市政府办理,督促进一步加强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推进重点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的相关工作。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加强对财经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计划、预算和审计等三个法定工作报告,批准了2009年市级财政决算。适应财政部代我市发行49亿地方债券的新情况,做出了关于批准2010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为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推动了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的和谐稳定;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种子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跟踪督办“森林重庆”建设和林权制度改革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促进了相关工作的深入开展;组织视察了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对无地农民工生产生活状况、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农村土地交易价格的形成及分配情况、水资源开发保护与利用情况、“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实施情况、推进农村城镇化实践与探索情况等重要问题,以及《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了调研,协助全国人大开展了“十二五”规划编制涉及农业方面的四项调研,形成报告提供给有关方面决策参考。
为推动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对台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提高认识、加强维权机构建设、增加渝台直航班机等意见,及时交市政府办理;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台商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促进了我市投资环境的进一步改善。
为推动民族地区发展,开展了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和渝东南民族地区脱贫致富情况专项调研,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调研。
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督,促进“民生十条”的贯彻落实。为促进交通条件改善,上下联动,开展了对全市“畅通重庆”建设的工作评议。这项评议涉及建设、公安等多个部门和全市40个区县。常委会按照“既依法监督又支持帮助,体现围绕中心、促进发展,推动全市重点工作完成”的原则,抓好学习培训、动员部署、调查研究、交换意见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将调研中反映出的资金筹措压力大、主城缓堵任务重、农民出行难、万州交通建设需加快等问题和区县人大提出的156条建议反馈给市政府办理,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在常委会会议审议阶段,组成人员对市政府“畅通重庆”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民主测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8.2%。
为促进生态环境和居住条件改善,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要跟进配套设施建设、加强资金筹集监管、优质高效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等建议,并将审议意见交市政府办理;组织代表调研视察了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公租房建设、主城区城中村改造等工作;配合减排工作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开展了环保世纪行活动。
为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对科学技术进步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提出了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投融资体系、加强科技平台建设、加大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等建议;对《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了调研,组织部分代表视察科技与金融结合工作开展情况;采取“两次调研、三次追踪”的方式开展学校体育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学校体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开展调研,提出了健全制度、加大投入、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等建议;针对上一年度常委会有关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和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跟踪监督,督促政府相关部门整改落实;组织部分代表开展了户籍制度改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社会养老服务工作调研。
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常委会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的专项工作报告,“两院”对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处理,积极整改落实,推动了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组织部分代表视察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暨开展“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创建工作。
加强信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常委会把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作为服务人民群众和加强对“一府两院”监督的重要途径。全年受理群众信访8748件。注重跟踪督促,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区县人大常委会加强信访工作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抓好信访调研和综合分析,及时提出了有关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