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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灭门案主犯当庭认罪 请求法官判其速死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2日 19:0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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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2009年11月23日,北京大兴男子李磊因为家庭积怨,持刀杀死了自己的父母、妹妹、妻子和两个年幼的孩子。今天上午,李磊因涉嫌杀死父母、妹妹、妻子、两个儿子,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审。在庭审中,他当庭认罪,并请求法官判其速死。

  8月12日,北京大兴李磊灭门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中新社发 富田 摄

  8月12日,北京大兴李磊灭门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案原定上周三开庭,但因李磊突发阑尾炎而改期。2009年11月23日晚,李磊将父母、妻子、妹妹和两个儿子共计六人杀害。图为犯罪嫌疑人李磊被法警带入法庭。 中新社发 富田 摄

  今天上午,大兴首起灭门案主犯李磊,因涉嫌杀死父母、妹妹、妻子、两个儿子,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审。在庭审中,李磊当庭认罪,并请求法官判其速死。

  回忆作案经过表情很镇定

  上午10时,李磊被两名法警押进法庭,他穿着运动短裤、黄色马甲,腰微弯,脸微胖,脸色略有些发白。

  在回答公诉人的提问时,李磊声音洪亮,能看出他想让自己显得镇定些。

  公诉人:“作案当天你什么时候回的家?”

  李磊:“晚上10点左右从饭店开车回的家。”

  “你回的这个家是谁的房产?”

  “我父亲的,我和我爱人有一个房间。”

  “你回家就睡觉了吗?还见谁了?”

  “我在沙发上坐了一个小时,父母都睡了,我妹妹还没睡,在玩电脑。”

  “然后呢?”

  “我在屋里和我妻子王美玲吵了几句,就拿刀扎了她几刀。”

  “刀有多长,什么时候买的,买刀有什么目的?”

  “2008年就买了,当时看着刀好玩,就买下了,没什么目的。那把刀有30厘米长,是单刃的。买下刀后,我就随身携带。”(注:李磊在此前供述中曾声称他早就想杀家人,所以在2008年就买了刀)

  “你扎了王美玲后,她有喊叫吗?”

  “她倒在地上了,没有喊叫。”

  “然后呢?”

  “我又去我妹妹房间把她扎了。”

  “扎你妹妹前有过语言交流吗,扎了后她是什么状况?”

  “我进去没说话,就过去直接扎了她,她就倒在地上了。然后我就回到了自己房间。”

  “然后呢?”

  “我关了灯,但有人过来敲我的房门,因为家里也就父母了,我猜是父亲。于是,我从床上起来,过去开了门,就用刀抹了我父亲的脖子。”

  “你父亲喊叫没有?”

  “也没有。”

  “然后呢?”

  “我在客厅呆了10分钟左右,我母亲从卧室出来了,我也在她脖子上扎了一刀,我母亲也没有叫喊。”

  “然后你又做了什么?”

  “我坐客厅抽烟,天快亮的时候,我把我两个孩子又给扎了。”

  “你在扎孩子的时候,他们有没有喊叫、哭闹?”

  “没有。”(回答这个问题时,李磊抬起双手抹了把脸,他的眼圈第一次红了)

  “你为什么要扎死孩子?”

  “想不起来了。”

  “你为什么要杀家人?”

  “就是觉得有些压抑。”

  此后,李磊对公诉人所提的一些关于作案细节以及其作案动机的问题,大多以想不起来了、记不清了来回答。

  李磊数次流泪

  由于李磊否认其在2008年就动了杀机,公诉人宣读了李磊此前的供述。

  李磊在此前的供述中称,自小父母对他要求太严,不是打就是骂,总是说他这不对那不好。妹妹也看不起他,老帮着父母说他。结婚后,妻子王美玲也挑他的刺,不是和他吵架,就是向他要钱。他觉得有这样的家人真是悲哀。在2008年,李磊就对家人动了杀机,当时他买了把30厘米长的刀,并随身带着。

  对于李磊的供述和检方所举的证据,李磊的辩护人、北京市万国法源律师事务所的潘志东律师均未提出异议。

  在公诉人举证过程中,李磊数次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