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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6月30日 14:5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长江日报
明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正式实施。昨日,湖北省律协医疗交通事故纠纷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律师付军解析,该部法律首次明确精神赔偿、化解“同命不同价”赔偿问题,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及医疗损害赔偿等,凸现五大亮点。
据介绍,《侵权责任法》共12章92条。今年6月,省律师协会专门组织全省600余位律师,举办“2010湖北侵权责任法律论坛”,探讨此部法律。
首次明确精神损害赔偿
付军介绍,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一直未明确规定精神损害赔偿。而《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是我国在现行法律中第一次明确规定精神损害赔偿。
从法律规定看,精神损害赔偿范围严格限制在侵害人身权益上。而侵害人身权益包括侵害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但不包含财产权。
化解“同命不同价”难题
《侵权责任法》第17条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这就意味着在交通、矿山或环境污染等事故中,引起多人死亡的,赔偿标准可以“同命同价”。
据了解,此前我国相关的赔偿标准,还是沿用2003年最高法出台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易让同一或同类案件中不同户籍身份的受害人所获赔偿金相比悬殊,引发“同命不同价”的争议。
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是一部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的法律,不仅涉及产品缺陷、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环境污染、网络侵权、动物致人损害等内容,还明确了产品召回制度、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侵权责任法第一次明确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明确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包含精神损害赔偿金的金额、计算办法等。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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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最新通过的《侵权责任法》第36条明确规定,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站删除失实帖子,而网络经营者有责任删除、屏蔽、断开涉及侵权的链接帖子。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