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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俊霞
昨日,在第二届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新闻发布会上,贵州省副省长蒙启良表示,国字号商标早有先例,“不能理解”为什么茅台申请“国酒”商标引起如此大的波动。(8月10日《新京报》)
茅台申请“国酒”商标引起如此大的波动,贵州省副省长蒙启良对此完全“不能理解”。他认为茅台受追捧和政治没有太大关系,但笔者现在要说的是茅台已成为大多数人都喝不起的“珍品”。虽然近日国家发布规定,禁止“三公消费”喝茅台。但过去茅台酒受公务消费的热捧,造就茅台企业的辉煌与“三公消费”不无关系。茅台能否拥有“国酒”商标不但与竞争对手有关系,同样也与广泛的民意有密切的关系。
茅台企业三番五次地申请国酒商标,屡败屡战其最主要的目的,无非还是想最大限度地提高知名度,进而追求更多的经济利益。一旦这个“国酒”商标注册成功,其代表的价值和影响是不言而喻的。但茅台企业一再坚持申请的,这个所谓“国酒”商标,是否得到大众的认可?又代表了多少民意呢?又真正能让竞争对手心服口服吗?
从一个绝大多数国民一辈子都可能不曾品尝过的白酒中,我们似乎看不到有多少民意;从茅台企业的竞争对手和业内人士的不断联手炮轰中,我们似乎也看不出,有多少企业和业内人士真正的心服口服。
因此,笔者认为,茅台企业与其这样不顾反对之声而固执地申请“国酒”商标,“霸王硬上弓”不能服众。还不如让全国人民对国内的白酒企业,来一次真正的票选,看一看我们国内是否真正有,可以称之为不折不扣“国酒”的桂冠?就是不知茅台企业有没有这个胆量和胸怀?
其实,争夺“国酒”商标的桂冠,就像美国选总统那样,要想成为总统,首先要有广泛民意的支持才能成功,如果连广泛的民意支持都没有,即使票选结果只和竞争对手只差一票,候选人同样也不能自封为“总统”。如果全国人民都反对你,你还有什么资格和脸面,再来做所谓的“总统”?
茅台申请“国酒”商标,又何尝不是这个道理?如果没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民意支持,“国酒”的桂冠,岂能靠企业自己随便自封?自封的“国酒”,不仅是对民意的践踏,同时也是对同行业竞争对手的最大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