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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明辉:“国酒”商标之争难有赢家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2日 03:0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手机看新闻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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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余明辉

  连日来,沸沸扬扬的茅台申请“国酒”一事愈演愈烈,各路白酒企业、众多行业内人士轮番以向主管部门递交异议申请书、通过媒体发表发对之声等各种形式,表达对茅台意欲独占“国酒”商标的不满。从目前情况看,茅台能否成功加冕“国酒”尚很难说,而无论成功与否,这场风波引发的“国酒茅台”知名度暴涨,已令茅台成为最大赢家。(新华网8月9日)

  以第三者、旁观者的的身份,冷静审视这次国内酒企围绕“国酒”这一商标而引起的大规模争执,笔者确实看不出处于争执当中的各方,谁能成为赢家。

  首先,对于“国酒茅台”商标具有天然管理和审核权的国家商标局,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要求对首字为“国”字商标的申请商标应当严格审查两年之后,“国酒茅台”商标在连续五次申请被驳回后,相似的第六次申请却通过初审,其合理合法的理由在哪里?面对“难道被异议人享有特权,《商标法》对其没有法律效力”的质疑,相信无论商标局如何解释,这一事件,对《商标法》的威严、对商标局管理商标的权威和威信都将产生负面影响,短时间内难以消除。

  其次,对肇事者茅台集团来说,可能投机不成蚀把米。客观来讲,对于“国际茅台”隐含的巨大先机、巨大商机和经济利益来说,茅台集团具有天然的一而再再而三的申请“国酒”商标的趋之性和能动性,可以想见。但作为国内知名酒企和酒企领跑者,要考虑社会责任、公利和私利的界限,要分清轻重缓急和可能的后果。而“国酒”的称号,茅台很显然还没有盛极到这种程度,更没有得到公众的一致认可(否则争议何来),“国酒茅台”商标踩到了国内酒企可以承受的边缘红线,遭到一致“围剿”便不难理解。而这样的后果是,类似“国酒茅台”商标在被空前关注后,申请注册很可能会再次中途夭折,这会伤害茅台集团的士气。退一步讲即便不被彻底否决,也会增加以后申请的难度。但无论如何,“不以质量赢顾客、专以投机取巧赚大钱”的质疑恐在所难免。而这,无疑都是对茅台集团的无形伤害和形象减分。

  再次,对参与“围剿”的其它酒企来说,无论此次结果如何,在公众心目中,都会不同程度的留下“利益之争”、“为了私利,哪管形象与颜面”、“为了盈利,一切皆有可能”。在目前社会信任度、诚信度还不是令人满意和假货、残次品盛行的情况下,这无疑会激起公众的诸多联想,对相关酒企的形象和美誉度则是反向加分,是另一种潜在的伤害。

  最后,相关酒企为了利益闹的一塌糊涂,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可它们是否想过自己的真正上帝——群众在这起事件中的观感如何、有何想法、有何意见或建议?这起事件,看似与群众无关,实则全是围绕群众的需求展开,群众才最有发言权和决定权。但事实上,群众却被晾在一边,被冷落、玩弄的感觉会油然而生,受伤之情不言而喻。而被伤害的上帝,还会(顺利)选择伤害他的商品吗?

  “国酒”商标之争引起的各方伤害,不是一个“国”字号商标就能弥补的,而且长远看最终也难有赢家。为今之计,只有争执中的相关各方立即停止争吵,把相关信息全部公之于众,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决定权,让群众来决定“国酒”商标的走向或归属,才不失为化解问题的最有效方法。

责任编辑:孙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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