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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在调价前等候加油的车辆。新华社发
天津北方网讯: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自2012年8月10日零时起提高成品油价格。
按照国家规定,本市90号汽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由8655元调整为9045元,提高390元;0号柴油(标准品)每吨由7865元调整为8235元,提高370元。其他品质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也相应提高。
本市上调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分别为:90号汽油6.75元,上调0.29元;93号汽油7.28元,上调0.31元;97号汽油7.69元,上调0.33元;0号柴油7.11元,上调0.32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记者陈璠实习生刘航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