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北京日报讯(记者 汪丹 通讯员 宋纯峰)30多万元购买的奥迪车竟然是旧车,消费者巩某状告经销商双倍赔偿购车款。近日,海淀法院审结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支持巩某的双倍赔偿请求。
去年9月29日,巩某与大通公司签订汽车购销合同,购买价值313000元的奥迪A4汽车一辆。付款后,寰宇恒通公司于去年10月11日交车,同时交付一汽大众公司出具的《整车出厂安全检验单》及《车辆一致性证书》,保证车辆为检验合格产品。提车一周后,巩某发现车辆右后门有重新喷漆及其他修补痕迹,随后又发现车辆右前门密封胶条破损,机器盖右前角有两层漆痕迹,右前叶子板内有硬物戳打痕迹等多处瑕疵。后经评估鉴定机构鉴定,该车辆车况与新车不符。巩某认为,大通公司在明知车辆为旧车并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未予以明示,其行为已构成欺诈,应双倍赔偿购车款62万元,并赔偿购置车辆的其他费用8万余元。
海淀法院审理认为,鉴定结论和现场勘验结果均显示该车存在曾喷漆维修等情况,不符合新车车况。尽管大通公司辩称没有证据表明交付车辆时该车存在问题,但巩某提交的录音证据显示,大通公司曾承诺待下一批次奥迪车辆到货后为其更换整个车门,并赔偿部分款项。对于修理痕迹的存在,具有丰富售车经验的4S店应知晓,却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其行为已构成欺诈,应双倍赔偿购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