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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9月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830元上调为1050元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8日 16: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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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830元上调为1050元 3项社保明年实现省级统筹

  从省人社厅获悉,海南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已获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从9月1日起,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将全面上调220元。海口、三亚、洋浦等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830元上调为1050元;与此同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将分别上浮2元。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下月起将“破千”

  据悉,海口市、三亚市、洋浦经济开发区等3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将“破千”,上调为10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近十”,由7.2元上调为9.2元。二类地区(琼海、儋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730元,上调为950元,小时工资标准由6.3元,上调为8.3元。三类地区(其它市县)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680元,上调为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5.9元,上调为7.9元。

  按照我国《最低工资规定》规定,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我省上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还是在2010年7月1日。此次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综合考虑了海南经济发展情况、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就业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并进行了科学测算。

  据测算,本次调整三类地区的增幅分别达到26.5%、30.1%和32.4%,平均增长了约三分之一。省人社厅表示,我省约有20万劳动者将从中受惠,特别是集中惠及服务、餐饮等行业的务工人员。

  工伤失业生育等3项社保明年实现省级统筹

  与此同时,《海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办法》、《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实施办法》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省级统筹实施办法》也获得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从2013年1月1日起,这三项基本社会保险都将实行省级统筹,全省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经办业务、统一信息管理、统一基金调剂金。

  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全省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也有望从3%下调至1.5%,切实减轻企业和参保人员的缴费负担。 (记者杨杰实习生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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