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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感情陷入危机 进校砍杀女友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8日 15: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今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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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北方网讯:因与恋人感情出现问题,一名大学生持刀到女友所在高校内,向其胸部、腿部连刺数刀,并连刺自己数刀,意图殉情。后二人被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案发后次日,该男生即被抓获归案。鉴于该男生杀人后及时求救,避免了被害人死亡后果,且得到了被害人谅解,日前,蓟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今年22岁的高某是河南某高校大一学生,与本市某高校女生康某系男女朋友关系。恋爱期间,二人感情出现危机,高某即欲杀死康某,然后自杀。为此,高某于2011年9月26日18时许携带其事先购买的刀具,从河南赶到康某所在的本市高校,在校园内持刀朝康某胸部及左大腿部连刺数刀,后又朝自己胸部连刺数刀。二人受伤后,双双拨打电话求救,后被人及时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被害人康某之伤为胸部、左大腿刀刺伤,左侧液气胸,左侧第三肋骨骨折。经法医鉴定,康某胸部损伤程度构成轻伤。当月27日,高某在医院被抓获归案。

  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就民事赔偿问题自行达成协议,被告人高某家属代其赔偿了被害人康某各项经济损失3万元,康某对高某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以惩处。鉴于高某故意杀人后及时求救,使被害人得到及时治疗,避免了死亡结果,属于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是犯罪中止,应当减轻处罚。同时,高某认罪态度较好,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亦可酌情从轻处罚。由此,法院作出如上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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