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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南昌8月7日电 2012年凭证式(二期)国债将从8月10日开始在全国发行,至8月19日结束。本期国债计划最大发行总额为300亿元,其中3年期210亿元,5年期90亿元。3年期年利率为4.76%,5年期为5.32%。投资者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加计利息。
本期国债面向个人投资者发售,发售面值须为百元的整数倍。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记名方式采取实名制,可以挂失,但不得更名,不可流通转让。投资者购买后,可到原购买机构办理提前兑取和质押贷款。提前兑取按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付利息。
江西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等12家机构代销本期国债。(通讯员 黄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