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近日,中消协发布的 《2012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报告指出,虽然苹果在7月初已对此前的霸王条款进行修改,却“解释模糊”、“意思含混”,有欺骗消费者之嫌。而苹果这样一副“我牛气,我怕谁”的姿态也再一次刺痛了消费者的神经。正如中消协副会长所说,“苹果在中国的维修条款属于‘普通版本’,而在日本、澳大利亚、英国等国还有‘特殊条款’,由于其规定不符合当地国家的法律,苹果特意制定特别规定以符合所在国的法律标准。”
点评:
从“饥饿营销”到侵犯中国作家版权,苹果公司的“双重标准”既是“吃透”中消协无执法权、消费者个人维权难的“潜规则”的体现,也折射出了监管部门执法上的松懈。店大就该欺客?恐怕中国消费者不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