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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近日,众多网站和微博曝出:昆明市拟对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围的五华、盘龙、官渡等6个县区的酒店、旅社入住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开征滇池生态资源保护费。此消息引发网民关注,不少网民认为让游客为滇池治理污染埋单“太离谱”。(《西安晚报》8月5日)
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昆明市拟出台对滇池流域一定范围的旅社入住者开征资源保护费也显得于理不通。众所周知,在旅游消费中,旅游地政府才是最终的受益者,就像顾客进饭店,顾客掏的是钞票,饭店老板鼓的是腰包。滇池旅游业的发展,带动的是当地政府税源的增加,游客只是精神上的享受,但在这一过程中,游客也是埋了单的。
如果对入住酒店的游客再开征10元的生态资源保护费,就是重复征税。因为景区的门票里就包含景区管理费。哪有只收费不治理的,或者好处自己得,污染游客“扛”的道理。
按照市场交易的原则,这一作法也缺乏公平性。难道菜农在卖菜的同时,还要消费者再支出一笔菜地污染费吗?
创收可以开源,但不能无理。出台这样的政策规定应该认真听取广大游客的意见,如果只是利益受惠方关起门来制定政策,那么难免会把另一方的利益排斥在一边。要做到公平公正,其实方法也很简单,政策制定者不妨来个换位思考,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尤其要听利益相关方的意见,这样制定出来的政策才不会出奇离谱,也便于在实际工作中操作。
稿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