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掺入有毒有害成分造成有疗效假象制售假药犯罪手法隐蔽欺骗性更强公安部:假药犯罪有效遏制但远未根除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6日 08: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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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8月5日讯记者李恩树赵阳记者今天从公安部了解到,经过“亮剑”、“破案会战”等专项行动连续两年的强力打击,假药犯罪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套用正规药品品名批号的假药明显减少,大批犯罪源头和产供销网络被彻底铲除,许多不法分子停止犯罪并转行从事其他行当,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但是,假药犯罪远未根除,犯罪手法也出现新的特点,隐蔽性、欺骗性更强。

  记者了解到,制售假药犯罪从侵害对象看,主要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皮肤病等慢性、疑难病症患者,或癌症等急、重症患者特定人群,讹诈钱财。从犯罪手法看,在制造假药过程中,非法添加“盐酸二甲双胍”、“格列苯脲”、“西布曲明”等成分,甚至加入镇静、致幻或有毒有害成分,使患者误以为产生疗效,实则延误治疗,甚至导致肝肾损伤、心肌梗塞、心脏骤停等严重后果,直接威胁生命健康安全。还有的不法分子直接用生理盐水灌装生产假冒狂犬疫苗,轻者延误治疗,重者将危及生命安全。

  从公安部指挥全国31个省(区、市)公安机关近日针对特大制售假药犯罪网络开展的统一收网行动所破案件情况看,部分不法分子在假药包装上编造“桑茯胶囊”、“稳压肽片”等误导性名称,随后利用宣传单、互联网、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渠道发布虚假广告,编造主治功能,肆意夸大疗效;部分不法分子或以供销药品原料名义发布广告、暗中串谋,或单线联系、匿名相称,或要求购买时以“1号”、“白片”等指代药品,采取多种手段逃避公安机关打击。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欢迎广大群众投诉举报假药犯罪活动,一经查证属实,将给予举报人500元至5万元人民币奖励;对在捣毁特大犯罪窝点、打掉特大犯罪团伙、侦破特大犯罪窝案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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