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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8月3日报道《村组赚了钱先弥补亏损再分配》
市政府十五届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当年收益应当先予弥补上年亏损,并提取不少于20%的公积金、公益金后再分配。办法提出,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负债率应当控制在50%以内。对于资产负债率超出控制标准的,镇(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构要进行风险提示。
点评:省委书记汪洋早已为东莞的农村集体经济敲响了希腊化的警钟。尽管村民分红并非收不抵支的主因,但是在现阶段,农村集体经济要重生,开源节流在所难免。可以想象,如果村组不惜亏损欠债继续分红,显然风险太大,这种不可持续的做法有可能摧毁整个村组经济。
此次在总结镇街试点经验,并在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摸底的基础上出台的管理实施办法,无疑是加强村组经济管理的政策措施,也是村级体制改革的重要步骤。显而易见,严控风险已是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村组经济要迎来新一轮变化,村民们要继续过上优越的日子,那就必须守住这个政策“底线”。只有先苦后甜,才能否极泰来。
南方日报记者朱晋
本版统筹南方日报记者刘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