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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今年以来,和平区物价局接受价格欺诈投诉60多起,在已经查实的案例中,虚构价格的情况占90%。”昨日,和平区物价局给区内17家大商场培训物价法律知识,综合法治科科长杨树刚以案讲法,用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告诉商场经营者,价格诚信是企业生存的根本。
和平区大商场云集,昨日,伊势丹、百信、劝业场等商场均派人出席了此次培训。其中不少商场,历史悠久,管理自成体系,但即使如此,仍然存在不少价格上的问题。据介绍,2011年,和平区物价局接受关于大商场的价格欺诈方面的投诉达100多起,今年上半年,已有60余起投诉。
据杨树刚介绍,去年以来,关于价格投诉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包括不履行价格承诺、虚构原价、买赠标识不明、虚假打折等,其中,虚构原价所占比重最大,高达90%。常逛商场的人都知道,商场里经常有这样的促销方式,一张价签上原价多少,现价多少,人们一看降了不少,往往就会产生购买冲动。殊不知,这些原价往往是不符合规定的。在价格法中,“原价”叫作“优惠基准价”,指的是商品的七日内最低价或最近交易价格。
现实操作中,有的商场拿来新货也随便标个很高的“原价”,有的是拍脑门想出来的,也有的是所谓的“出厂价”。“还有一种情况,假如一种商品原来卖1元钱,七日内促销过降到了5角钱,那么这次再促销,原价只能是5角,不能再说成1元。”
围观价格欺诈案例
-不履行价格承诺
某商场圣诞节促销,此前发出广告称,购物满100送60,但当消费者选完商品后,却被告知,这件商品不参加活动,而在此前,商家并没有明示。此举被投诉到物价监管部门,该商场因为不履行价格承诺而受到处罚。
-买赠标识不明
新柜开业促销,买200送50。在这里,商家并没有明示送的是什么,是现金?还是返券?现实中,有个商家送了50元的代金券,还分10张,并且规定一次只能消费一张,也就是说,消费者还要在他这里买10次商品才能将这50元花完。此举属于买赠标识不明,一旦被投诉,就得整改。
-虚假打折
某商场打折促销,一款名牌鞋参与其中,但被细心消费者发现,它在本次活动中打完折的价格居然比此前的原价还高。这位消费者一直想买这款鞋,但苦于囊中羞涩,期待降价,结果被其发现了商场的价格欺诈行为而投诉。(记者高立红摄影记者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