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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8月2日电(记者王立彬)今后我国各类建设项目集中连片占用优质耕地,都要开展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即通过“移土培肥”提升耕地保护水平。
就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的《关于提升耕地保护水平全面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的通知》,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2日进行具体说明。据通知要求,今后凡城镇周边及各类园区、东北及中东部等优质土壤丰富地区,各类建设集中连片占用耕地的,都应开展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进行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
国土资源部强调,各地应借鉴三峡库区“移土培肥”工程及一些地方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和再利用的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按“谁占用、谁剥离”原则,切实将占用耕地单位剥离耕作层的法律义务落实到位。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用地单位要将耕作层剥离和存放等资金列入工程概算;用地报批时,要将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内容纳入补充耕地和土地复垦方案,作为用地审查的重要内容。今后,凡城镇周边及各类园区、东北及中东部等优质土壤丰富地区,各类建设集中连片占用耕地的,都应开展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进行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大中型水库建设,要与移民安置工作相结合,重点做好移民安置区“移土培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