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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8月2日消息:据上海市建交委官方微博“上海建设交通”发布消息,《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期间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对此上海市建交委表示,将落实实施意见,细化操作办法。
国务院方案明确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期间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将抓紧会同相关部门研究上海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具体细化操作办法,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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