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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医疗救助“一站式”:对困难家庭实施最高三万即时救助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2日 09: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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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8月1日讯(记者 陈之焕 通讯员 张复光) 低保边缘家庭看病将无需先垫付医疗费。9月1日起,青岛市将在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对低保边缘家庭实施50%—90%的即时救助,对农村五保、城市孤老、散居孤儿实施全额即时救助。

  日前,《青岛市民政局城乡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服务办法》出台。《办法》规定,“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的对象包括全市城乡享受抚恤定补的部分优抚对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五保、城市孤老、散居孤儿。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门诊大病治疗的费用结算时,除扣除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及大病医疗救助部分外,即时享受民政对象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的救助,只需缴纳自负部分的费用,即:需缴纳的自负部分费用=医疗总费用-医疗保险(新农合)报销金-大病医疗救助金-民政对象医疗救(补)助金。之前,困难群众得病需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再通过街道申请救助,由民政部门审批,9月1日实施的“一站式”即时结算将节省一个多月的申报时间。

  根据《青岛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对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低保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住院或门诊大病治疗期间,对其实施50%—90%的即时救助,救助封顶线为3万元;对农村五保、城市孤老、散居孤儿实施全额即时救助。

  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急需住院治疗的,青岛区(市)民政部门将视情况开通临时困难救助绿色通道,在住院前发放临时困难救助金。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前,须先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区(市)民政部门申请办理低保边缘家庭身份认定手续,再按照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服务程序办理救助。

  据了解,《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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