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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表彰奖励的创业青年担保机构可取消反担保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1日 05: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西安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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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大力支持城乡青年创业,落实青年创业贷款政策,昨日,团市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年创业贷款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关部门要突出工作重点,创新贷款模式,明确贷款流程,强化创业服务。

  创业青年获表彰奖励

  担保机构可取消反担保

  通知要求,各区县团组织、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就业服务机构以及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要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我市支持青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大学生创业贷款、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的扶持政策,使创业青年了解和掌握各种政策和办理程序。各部门间要建立创业贷款协调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青年创业贷款工作;建立创业贷款目标任务制度,将创业贷款纳入各部门全年考核内容,定期考核通报。

  对团组织推荐的有创业意愿的青年,人社部门要集中培训,联合团组织共同考察项目,简化办理程序,开辟面向青年创业的绿色通道。担保机构要研究制定多种简便可行的反担保形式,不断放宽条件,降低反担保门槛。对获得市、区县团组织表彰奖励的青年创业人员申请贷款,担保机构可取消反担保。信用社区要积极为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青年创业人员提供信用担保。金融机构应按创业贷款政策规定,将青年创业贷款按照政策性贷款单独考核统计。区县团组织要对青年创业贷款开展贷款管理工作,定期检查贷款使用情况和创业项目经营情况,及时督促青年创业人员按期还款,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

  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

  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作为扶持青年就业创业的重点。对高校毕业生初创企业,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项目,按小额贷款政策予以支持;对大学生创办的企业达到一定规模,内部管理、财务制度较为规范,经营状况明显改善的, 按照大学生创业贷款相关政策予以支持;对高校毕业生以及城乡青年创办的企业,应鼓励其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经认定符合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按照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政策予以支持。

  组建专家辅导团 为创业者跟踪服务

  发挥西安青年培训中心、西安青年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及区县定点培训机构的作用,培训各类青年创业主体。在全市范围内招募具有社会责任感、有成功创业经验、愿意为青年创业进行辅导的企业家组建专家辅导团,为青年创业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帮助青年创业者度过初创期。鼓励经办银行成立贷款管理咨询队伍,开展各类金融知识、诚信意识培训,以及必要的结算及企业财务知识培训等配套服务。各区县团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发挥资源优势,联合开发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对初创青年提供场地、资金、税收扶持。

  各区县团组织可对青年创业贷款进行初审、推荐,对青年创业贷款进行资格认定和项目审查,集中向市、区县人社部门报送创业贷款资料,人社部门将集中办理。要加强青年创业贷款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确保青年创业贷款“贷得出,用得好,还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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