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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广东省电价抄表将按阶梯收费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31日 16: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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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日起广东省全面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如今试行将近一月,广东省内双月抄表的居民用户即将迎来第一个阶梯电价的计费周期。由于本个计费周期同时执行新旧两套电费标准,如何收费引起很多市民的关注。就此羊城晚报记者昨天从广东电网公司了解到,8月份抄表的用户电量将被平均分为两份计费,其中一半按阶梯电价计费,另一半按照原先方式计费。

  据广东电网有关人士介绍,阶梯电价实行后首次抄表,对于单月抄表的用户,也就是6月份产生电量、7月份抄表的用户不执行阶梯电价;而双月抄表的用户,也就是在8月抄表的用户,由于6月份产生的电量执行的是原先的计费标准,而7月份产生的电量执行的是阶梯电价,因而8月份抄表的用户电量将被平均分为两份计费,其中一半按阶梯电价计费,另一半按照原先方式计费。

  也就是说,8月1日到8月10日期间抄表的用户将迎来首次阶梯计费。以8月8日抄表的用户为例,其抄表周期也就是6月8日到8月8日期间产生的电量,假设用电量为600度,那么其中300度按照原先方式计费,另外300度则按照阶梯电价执行。

  对于首次抄表,广东电网表示,抄表日期可能存在一两天的时间差,希望市民能够理解。比如上次抄表是6月5日,这次或许是8月7日,这个周期长了两天,或导致电价“上阶梯”。但这个周期变长,下次抄表周期可能相应的就会短两天,变成10月5日抄表,电费也相应会少一点。

  另据省物价局介绍,广东省在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同时,设立了峰谷电价政策,居民可自主选择。广东对于选择执行峰谷电价的居民用户实行先峰谷后阶梯的方式。按照方案,居民峰谷电价政策的平段电价以各地现行居民电价水平为基础,峰段、平段、谷段的电价比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为1.65∶1∶0.5;峰平谷时段为高峰时段(14∶00―17∶00;19∶00―22∶00)、平时段(8∶00―14∶00;17∶00―19∶00;22∶00―24∶00)、低谷时段(0∶00―8∶00)。

责任编辑:杨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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