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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网讯 每日新报记者张琦实习生孙翼飞近日,苹果被中国消费者协会再度点名批评售后服务存在“霸王条款”,这距离上次被中消协点名批评仅一个月。专家表示,政府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才能加速“霸王条款”消失。

时隔一个月中消协再批苹果“霸王条款”
7月26日,在中消协公布的《2012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中,由于售后服务屡次被诟病,苹果被列为反面典型。就在一个月前,中消协联合天津等六省市消协联合发表《苹果维修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点评意见》要求苹果进行整改。中消协副会长刘俊海表示,6月份中消协发布报告指出苹果存在“霸王条款”后,一些地方消费者协会曾试图代表消费者和总部位于上海的苹果公司进行沟通,但未获得苹果的积极配合。一时间,引发了网民的热议,网民通过发微薄、发帖来质疑店大欺客的苹果。
遭遇多方质疑后,苹果曾在7月初更改了部分条款,但并未涉及条款的核心内容,虽进行了一番“改头换面”,却依然“霸气”。例如,“送修品自本维修中心通知取机日起逾一个月仍未响应或领回者,自通知取机日起收取每日10元的保管费,逾90天,本公司不负任何保管责任”已更改为“送修品修复并通知后逾期不领取,本公司不负保管责任”,昨日,记者从天津授权服务商处了解到,期限仍为90天,并未改动。“维修更换的部件采用全新或翻新的部件。更换的新部件归客户,更换下来的旧部件归苹果所有”已更改为“维修更换部件成为用户的财产,被更换件成为苹果公司的财产,若客户对维修有特殊需求,请事先向维修中心声明”,但服务商处的维修人员却表示“能否自留更换部件要看具体情况”。
昨日,记者试图与苹果公司联系,但截至发稿时,苹果公司并未回复记者的采访,也并未向社会公开发表声明。天津某苹果授权经销商坦言,和同类其他产品相比,苹果的维修条款并不完美,维修条件更为严格,尤其是必须返厂修理,使消费者遇到了更多的麻烦。
此外,刘俊海表示,苹果在中国的维修条款属于“普通版本”,在日本、澳大利亚、英国等国还有“特殊条款”,由于其规定不符合当地国家的法律,苹果特意制定特别规定,以符合所在国的法律标准,“这不能不让人对苹果的双重标准感到疑惑。”虽然截至目前记者暂未搜索到苹果在上述国家的“特殊条款”,但昨日,苹果总部客服和天津授权服务商的维修人员均向记者证实,和国内相比,苹果在国外的维修条款确有不同。
IT法律专家赵占领认为,苹果之所以在不同的国家采用不同的条款,主要是因为各国政府部门的执法力度和消费团体力量均有所不同,苹果在当地受到的压力越大,就让步越多。目前,我国消费者面临的难题在于,消费者协会等维权组织并不能代表消费者进行集体诉讼,单靠消费者个体诉讼维权,一是成本过高,二是力量单薄。赵占领表示,由于苹果在华影响颇大,地方工商局在进行处罚时会遇到诸多问题,“能否让苹果收回‘霸王条款’,要看工商总局的态度,若苹果公司长期不改,工商总局很可能会约谈苹果,最终的结果是采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