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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为五保户 讨回5.4万元赔款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9日 07: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报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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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 刘志 记者 王茸)年近七旬的五保户韩正付遭遇车祸,肇事者只付了点医药费就没再出现。近日,江宁区秣陵街道双金社区民调主任陈永军不仅为老人垫付3000元钱,还帮他申请法律援助,从肇事者手中要到了5.4万元赔款。

  家住江宁秣陵街道的韩大爷是个孤寡老人。去年9月,他被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的王某撞倒,交警鉴定王某负全责。受伤后,韩大爷在医院里接受治疗,而肇事司机王某在支付部分医药费后,就再也没有露面。双金社区民调主任陈永军得知后,不仅为了老韩垫付了3000多元,带他做伤残鉴定。经鉴定,韩大爷脑损伤和左上肢构成十级伤残,经法院判决,王某一次性赔偿老韩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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