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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日报讯(记者王永飞报道)7月27日,新疆发布了第五批30家重点培育成长性企业。自此,加上前四批,新疆重点培育成长性企业已达107家。
据介绍,2010年,自治区启动“百家重点成长性企业”培育工程,重点支持和培育百家企业发展和上市。两年来,已有一批企业发展壮大,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首发上市申请。
为了真正发挥该工程激励企业上市的作用,我区近期按照“择优选录”“动态管理”“重点培养”的原则,筛选了第五批30家重点培育成长性企业,并对原百家企业名单进行了调整。
据介绍,这107家企业中,乌鲁木齐市有37家,昌吉回族自治州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别占11家,阿克苏地区10家,在各地州中数量居前。
这107家企业将继续享受自治区“一企一事一议”制度、“随到随办”制度、“资源优先配置”、政策性金融服务等四项优惠政策。对于这些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自治区将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在行政审批、环保核查、工商登记等方面为这些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积极调动金融资源、财政资源和行政资源,帮助其解决融资问题。
据悉,对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首发申请、还未获得上市审核批准的企业,虽未放在2012年百家企业名单中,仍属百家重点培育成长性企业范围,继续享受企业上市各项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