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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表示将彻查“电子眼”不规范问题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7日 21: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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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广州7月27日电(记者 扶庆)据广东省公安厅27日通报,针对媒体日前报道的广东部分地区公安机关在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存在利用社会资金建设、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广东省公安厅迅速组织开展核查整改工作,并表示将彻查“电子眼”不规范问题。

  2006年,广东省公安厅印发了《广东省公安机关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规定(试行)》,明令禁止利用社会资金进行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项目建设,并对相关设备的检测和使用都已作出明确的规定。

  广东省公安厅表示将组织力量对全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将严肃查处、迅速整改,坚决取缔违规行为,确保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规范使用,避免因执法不规范而发生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

  在26日结束的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广东省审计厅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提交的一份审计报告显示,审计机关2011年对全省“电子眼”的投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发现,部分地区存在违反规定利用社会资金建设、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存在安全隐患、执法行为不规范、设备使用管理薄弱等问题,其中有12个市利用社会资金建设28个“电子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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