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7月23日,教育部公布《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力图解决农村学校撤并带来的路途变远、交通隐患、班额过大等突出问题。教育部表示,将严格规范学校撤并行为,多数家长反对的,将不得撤并。已经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确有必要的应当恢复。
“确有必要”的恢复,换句话说也就是当年有“确有必要保留”的被撤并了。一撤和一复之间,要浪费太多的人力物力,给村民带来了难以想象的困难。恢复撤并学校,是对盲目撤并的纠错,理应有人承担责任。
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应“因地制宜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规划和调整学校布局。”但在一些地方的执行过程中,变成了彻底的“一刀切”,完全不顾“因地制宜”和“就近入学”的要求。
甚至,对于一些官员来讲,撤并了多少所学校成了自己的政绩。翻翻近些年来的媒体报道,大肆宣传撤并学校力度的文章不胜枚举。有资料显示,从1998年到2007年的九年间,全国小学减少了47.5%,而在校生只减少了24.3%,学校减少速度比学生减少的速度大了一倍。在这中间,太多的家长提出过反对意见,但都不了了之。
从大的方面,撤点并校、整合教育资源当然是大势所趋,国家的宏观政策无疑是正确的。但一些地方不顾农村尤其是偏远地区百姓的不便,盲目地强迫并校,实际上是为了自己的政绩牺牲了学生和家长的利益。让初中甚至小学的孩子每天到十几公里外读书甚至要常年寄宿,这是不负责任的,带来的负面作用我们已经见得太多。
知错必改,有偏必纠,教育部门的态度值得肯定。但如果同样一批人,前几年到村里坚决撤学校的是他们,如今到村里恢复建校的还是他们,这显然是荒唐的。我们不能让他们撤有理,恢复还有理。对于曾经不顾群众反对坚持搞“一刀切”的人,理应追究其责任,这才能给群众一个交待。 刘昌海 F102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