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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都市报讯(记者李娜 通讯员谢军报道)从8月1日起,新疆新车车主在办理车辆落户选择车牌时,可以“十选一”了。从过去的单选到“五选一”,再到如今的“十选一”,车辆号牌选择余地不断增加,市民拥有一个心仪的车辆号牌将更加容易。
7月24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为满足群众对机动车号牌的新要求,充分发挥现有机动车号牌资源功能,让群众在选取号牌号码时有更多选择,机动车号牌号码选取方式将从8月1日起,由原来的“五选一”改变为“十选一”,自编自选方式不变。
目前,交警总队已在《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中对此项进行修改调试,现已基本调整完毕,8月1日,全疆各地州即可同时实现机动车号牌“十选一”,即随机出现10个号牌供车主从中挑选出1个心仪号牌。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近期将开展选号程序调试。
据了解,目前全疆机动车保有量已达360余万辆,每年正以17%的速度增长。2007年6月11日前,市民在购买车辆后只有一次机选号牌的机会,只要按下按键,出什么号,这个号牌就永远跟随着爱车。当时,不少车主就曾认为号牌资源应该是大家共享,大家应该有更多的机会选择自己喜欢的号牌。2007年6月11日,这一愿望实现,全疆车管部门推出车辆号牌“五选一”。并将尾数是“4”和“47”的车牌从选号池中删除。
2008年9月18日,巴州库尔勒市率先实现了自编自选车辆号牌,这是继机动车号牌“五选一”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全疆范围内推行更为便民的小型汽车自编自选车号牌业务。在此后2个月间,全疆各地州均实现了自编自选车辆号牌。
然而对于更多落户车主喜欢选择的车辆号牌“五选一”选号方式,还是不能满足不同市民的号牌需求,为了让车主有更多的选择机会,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再次对系统进行调整,改为“十选一”,车辆号牌选择余地大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