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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江苏泰兴12岁男孩楠楠上街,在经过交叉路口时,楠楠的手触到了人行道红绿灯信号杆,瞬间被击倒在地,出现抽搐、口吐白沫等症状。目前医院已下达病危通知书。对此,交警部门表示,信号灯使用方是交警部门,但管理属住建局,而住建部门尚未就此事作出回应。(7月23日《扬子晚报》)
好好的信号杆竟然会带电,这是孩子意想不到的,结果将自己“送”进了医院,至今还没有脱离危险。据了解,会“吃”人的信号杆已经多次出现过“事故”,只是没有造成重大后果。信号杆带电,显然是管理出现问题,在出现事故之后,却又遭遇监管“踢皮球”。说什么交警只是使用者,而管理则是住建局,然而,住建局至今仍保持“沉默”。
路灯,信号灯,广告灯箱等等,在我们身边的“电老虎”还真不少。而事实上,包括南京在内的多个城市,此前也曾发生过因广告灯箱漏电而造成的伤亡事件。如何才能保证这些路边的“电老虎”不咬人?这显然考量着城市的管理智慧。据了解,供电公司对公共配电设施维护是有专门规定的,要求责任人对其负责的配电设施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巡视,巡视内容包括检查设施的完整性,对破损部位及时“补缺”;检查设施是否漏电、异常发热,找出原因及时消除隐患等等。显然,制度并未真正落实。
7月10日,深圳市龙岗区某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出现故障,红灯、绿灯同时亮起,导致一搅拌车司机误判形势,与一辆商务车对撞,酿成商务车内3死3伤的“7·10”惨剧。现在又发生红绿灯信号杆伤人事故,这还只是被“通报”出来,那些被“淹没”的事故呢?又不知道有多少?
在我们生活的城市中,处处有陷阱。一不小心可能就掉进了没有窨井盖的“洞”里;行走在路上,可能会被风吹落的东西撞上了;树上拖下来的电线可能是带电的……本来,一座城市中每一个地方每一个环节都是有人管的,而且管的让我们可以放胆无惧地行走,可生活经验告诉我们,我们要处处小心,因为“步步惊心”。等着咬我们的可并不只是“电老虎”。
我们有权利随意、安全地行走在城市中,请管住“电老虎”,请管住公共场所的“陷阱”。这是职能部门的责任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