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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是企业社会责任缺失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4日 07: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福建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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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航空方面称,“黑名单”借鉴了国外低成本航空公司通行的成功经验。据了解,几乎每个航空公司都有“不受欢迎旅客名单”,这些被“拉黑”的乘客可能曾发生过“霸机罢乘”,或影响机场、机上公共秩序等行为,但标准不一。

  民航管理部门关于春秋航空“差异化服务”的批复中指出,春秋航空可依据民航法和民航局指导意见自行决定服务差异,但“建议你公司既要考虑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也要重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作为民营的航空公司来说,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有权利作出自主的经营选择,却不能回避社会责任。

  我国合同法规定:“从事公共运输服务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合理的运输要求。”就是说,只要旅客或者托运人的要求合理,承运人就有义务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承诺并与之订立运输合同;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之订立运输合同,即通常所说的“拒载”,就是不履行法定义务。制定“黑名单”就是一种变相拒载。

  民航属于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只有依法营运的义务,不能选择乘客。民航要维护自身权益,也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只有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提高自身的行业标准和道德标准,对自身的经营理念和经营行为进行规范与控制,才能促使企业在利益的权衡中不断调整自己的经济行为,在不违背本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前提下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给企业和社会带来均衡利益和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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