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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1日 06:4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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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7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00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3、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208号华联创新中心2号楼3层会议室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赵国清先生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五名,代表股份573,762,5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52%。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3,762,5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3,762,5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事宜进行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3,762,5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3,762,5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静芳 李楠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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