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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广进:“行为规范”须“好马配好鞍”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1日 04:4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荆楚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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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近日印发《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对全国860万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卫生部昨天召开专题发布会,从即日起,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应廉洁自律,恪守医德,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违反《规范》情节严重将予以解聘。 (7月19日《京华时报》)

  面对比较紧张的医患关系,卫生部印发《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行为规范”),也算是“抓住了矛盾主要方面”;不过,从当下的“看病难+看病贵”到落实“行为规范”,还得“跋千山涉万水”。在此,笔者建议:“行为规范”须“好马配好鞍”,也即“一保二监三有”。

  “一保”,即确保医务工作者有相对稳定的正当收入。往往,既是脑力劳动者,也是体力劳动者,医护人员也要养家糊口,起码要确保他们的收入不低于社会“平均收入”。医院不该靠“以药养医”而应“以医养医”,要以精湛的医疗技术和优质的服务来赢得收入。这其间,公立医院要想体现“公益性”,政府财政应确保医务人员的正当收入。有了这个“确保”的大前提,才可理直气壮地“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

  “二监”,即既要有“内部监督”,也要有“外部监督”。要求医生“走得正,行得正”,首先医院院长及其领导层应“身正不怕影子歪”;所以说,“内部监督”,起码要有包括“财务公开”在内的“院务公开”,且公开得越细越好。而“外部监督”,主要是患者及其家属的监督,什么“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特别是“不过度医疗”,这几“不”应张贴于病房和门诊挂号取药的墙上,也让大家监督起来“有的放矢”。

  “三有”者,是对举报而言的。鼓励监督,就应鼓励举报。而“鼓励举报”,首先应“举报有门”,对医务工作者的“违规、违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欢迎群众举报,当有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并有专人负责接待处理,且力求做到“5+2”和“白+黑”,以撒下天罗地网;其次,“举报有问”,此处之“问”,一者,追问,凡接到举报,必查必问个虚实,以求件件有着落;二者,问责,对违纪者以纪律处分,对违法者“绳之以法”,决不搞“下不为例”;再次,“举报有奖”,举报是要花成本的,举报是要冒风险的——不仅有可能面临下岗失业,更有生命安全之虞。所以政府财政对举报者实行奖励应舍得出手,以求“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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