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山东省威海市将对在用机动车全面推行尾气检测管理办法,在用机动车必须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并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否则车管部门将不予发放年检合格标志,交通部门不予办理营运车辆定期审验合格手续。
威海市规定,除轻便摩托车、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车外,凡是在威海登记注册的在用机动车要全部实行排气污染检测。经检测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车辆,由环保部门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据了解,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周期与机动车年检周期一致。初次年审有效期至2013或2014年,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车主可凭车辆行驶证于今年11月底之前到车管服务窗口免费领取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其他车辆需经检测合格后,才能领取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威海市交警、环保部门将在今年12月开展执法检查,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就上路行驶的车辆,由交警部门暂扣驾驶证,要求车主或使用人补办相应手续,并处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