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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提示:高校毕业生回津手续如何办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8日 11: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天津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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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教委获悉,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近日开始办理2012年外地高校毕业生回津、进津手续。

  据了解,外省市院校的天津生源毕业生上学时户籍迁移至学校的,如毕业后未落实就业单位,可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户口本或原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落户编号手续后,到区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落实本市工作单位后,凭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手续。外省市院校的天津生源毕业生如上学时未迁移户籍,可在落实本市就业单位后,凭报到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到中心办理就业手续。外省市院校的天津生源毕业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户口本或原户籍派出所地开具的迁出证明、就业协议书到中心办理就业手续、打印落户编号后,到所属区县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外省市高校的外地生源毕业生(双外生)办理进津就业手续,可由用人单位或毕业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学位证、申请表到中心办理就业手续、打印落户编号后,到市户籍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市教委提醒广大毕业生,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于本月23日起临时迁至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办公。(记者张雯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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