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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文军
7月16日,江苏省淮安市正式出台文件,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对淮安市、县两级拟提拔乡(科)级以上干部全部实行财产申报公示,但公示内容暂不对公众公开,只在内网公示。(7月17日《北京晨报》)
干部财产公示对于反腐倡廉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是当下公众最期待的事情,也是深化改革的一个“难点”,就此而言,淮安市推出干部财产公示制度且与干部的升迁密切挂钩,勇气可嘉,亮点多多,如,把财产公示的内容具体化为房产、车辆、投资、存款和债务等五个方面。操作性强,为其它城市推出干部财产公示制度提供了借鉴。严格意义上讲,干部财产公示具有社会公开监督的性质,要让公众知情进而监督,而不是小范围的“内部公示”。淮安市推出的干部财产公示更具有自下而上的“申报”性质,如果说有监督的话,监督的主体不是公众而是被公示对象的上级领导。这是有缺失的,令人遗憾的。正因为如此,一些网友对淮安市的这项举措予以猛烈抨击,这未免有失偏颇。
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深水区”的改革更要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总不能一口吃个胖子,否则,容易引发不利于改革的“地震”,何况干部财产公示的推出具有相当的难度。显然,淮安市推出的干部财产公示的思路稳扎稳打,符合改革的要求。另外,淮安市推出的干部财产公示的办法具有过渡开放的性质,并没有表明永远不对公众公开。如果时机条件具备,干部财产一定会对公众公开的。因而,我们对淮安市推出的干部财产公示《暂行办法》,要有信心,要有耐心。
由此联想到,国内但凡有敢为天下先者,日子都不好过。不改,什么事没有,日子过得风平浪静。改革者,无一不受到质疑甚至严厉批评。这对改革者不公平,不是深化改革所需要的正常氛围。如前所述,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是一个不断自我完善的过程,只要有利于推动社会进步,兴利除弊,我们就应当给一些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