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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讯(广州日报记者练情情 通讯员刘洪群)“前两天买了摄像头,在家里试了下,影像和声音都清晰,儿子很开心。”来自广东汕头市的刘曦律师说,为了能让4岁半的儿子能经常见到自己,特意在离家之前给家里的台式电脑和自己随身的手提电脑购置的摄像头。刘曦等作为广东选派的2012年“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律师,将被派往西藏、新疆、四川、广西、云南、甘肃、山西等贫困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活动
今日上午,刘曦律师与来自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云浮、韶关、肇庆、佛山、惠州、梅州、清远、茂名、东莞、湛江、中山等15个市共23名律师聚集广东省司法厅,他们有的携带了电脑摄像头,有的将家人或孩子的相片及视频存在手机和电脑里,以便在长时间离开家人的日子里减缓思念之情。
广东志愿律师全国最多
23人中,年龄最大的57岁,最小的32岁,50岁以上4人,女律师3人,许多市都是首次派出“1+1”律师。省司法厅党委书记陈伟雄、分管律师管理工作的副厅长梁震等为律师们送行。
据了解,2009年,司法部、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等部门共同发起“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旨在旨在通过行业互助和招募志愿者的形式,动员律师和法学院毕业的优秀大学生志愿者到全国无律师县和西部律师人才严重短缺的县开展志愿服务,增强当地法律援助能力,服务困难群众,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培养法律援助人才。今年4月,“1+1”行动荣获“中华慈善奖”,被评为“全国最具影响力的慈善项目”。本月初,广东此前选派郑穗军和叶进国律师被评为“1+1”十大优秀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
据悉,今年广东所派出的“1+1”志愿律师数量居全国首位。